2003年自稱「排毒教父」的林光常,以出書、透過台北靈糧堂教會體系講道會,高價推銷「排毒餐」及相關產品,引發34名醫師聯名投書駁斥;但直到4年後癌患出面向媒體投訴才引起社會關注,儘管檢方查出至少4人疑因而枉死,卻「無法證明因果關係」,林最後是因假造醫學博士學歷才依常業詐欺罪被判刑。
同樣的,自創「癌症雞尾酒療法」的許達夫,把正統療法的風險與副作用誇大、販售電解水及健康食品,也招致醫界抨擊。但許達夫是有照的正牌醫師,行政法只能罰鍰,在刑事上若要認定「詐欺」更加困難,醫懲會又不予懲戒,讓另類療法在台灣,幾乎成了無需實證、沒有準則、缺乏規範的醫療三不管地帶。